2010年5月11日 星期二

世界各地對推行安樂死持有甚麼的態度?

安樂死喺世界上好多地方都是一個爭論得好激烈嘅話題‧現時法律上准用某程度嘅安樂死嘅國家或者地區有:比利時、荷蘭、盧森堡、泰國、美國嘅俄勒岡州、華盛頓州、西班牙嘅安達露絲亞自治區呢啲。
以上國家是有助那些無望及難以抵受疾病痛苦的病人尋找一條出路,但最後能否達致整體社會的好處,現時對安樂死有很多灰色地帶。

5 則留言:

  1. 荷蘭,比利時,英國和美國也是接受安樂死,容許醫生對末期病人進行安樂死。相反法國,瑞士,曰本尚末把安樂死合法化瑞士更禁止積極直接安樂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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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. 荷蘭、比利時、美國和日本是覺得安樂死是可行的。法國、英國和台灣覺得安樂死是不行的,瑞士更加是禁止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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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3. 英國和日本對安樂死表示允許的態度,但瑞士卻表示反對,而台灣雖允許病人自行安樂死,但不允許他人為病人進行安樂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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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4. 荷蘭在安樂死只有在患者承受難以忍受的痛苦,沒有治癒的希望的情況下允許 ,巳接受安樂死。
    比利時在請求安樂死的病患當時必須意識清醒情況下允許,巳接受安樂死。
    美國 巳接受安樂死。
    瑞士禁止積極直接安樂死,不過被動協助自殺屬合法。
    法國 ,英國 未接受安樂死,安樂死未合法。
    日本 法院的判決逐漸形成日本安樂死判例法,但日本對安樂死並未正式立法規範。
    台灣 有處罰規定,即便受到當事人囑託或同意,無論是家屬或醫生,安樂死都違反了刑法第二七五條「加工自殺罪」,不過二○○二年修正通過《安寧緩和醫療條例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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